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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

趁着金轩的压制略有松动,巫承赫奋力将他从身上掀翻下去,爬起来拔腿就跑。巴巴里狮子与金轩意念相通,立刻冲上来挡在他面前,肩部高高耸起,发出威胁的唬声。

“走开!”巫承赫厉声喝道,无视它寒光熠熠的獠牙,一个凶狠的暗示直接糊了上去。巴巴里狮子瞬间怂了,夹着尾巴小步跑开。

巫承赫慌不择路地往前跑了两步,肺部开始发出剧痛——那些产生氧气的蘑菇只有一米来高,他的身高却将近一米七,之前躺着还不觉得,一站起来便觉得憋气。

但他并没有留意到高度和氧气含量之间的关系,他已经被金轩那一舌头舔得吓破了胆,宁可窒息也想立刻离开他的攻击范围,然而剧烈运动耗氧量极大,他没跑多远就开始窒息心慌,眼前甚至冒起了星星

不行,得回去取头盔……巫承赫感觉再这么下去他得先憋死,于是只好又折回去,一边心惊胆战接近金轩,一边注视着他凝固的身体,祈祷他被自己刚才那一下攻击定住得够久,不会这么快醒来。

堪堪走到离金轩两米远,巫承赫已经缺氧缺得快要晕过去了。他伸长胳膊,用手指勾住头盔的挂绳,试图将它拖过来。头盔和地面摩擦发出细碎的响动,在静夜中分外分明,金轩瞬间被惊动,高大的身躯猛地一颤,口中忽然发出一声历喝:“啊!”

他这一声喊得极其惨烈,仿佛连胸腔都震裂了似的,即使在稀薄的大气中,也传得极为悠远。巫承赫心头一震,腿一软差点摔倒,胡乱将头盔往头上一扣,转身就跑。

金轩喊完,爬起来试图追他,但因为之前受到思维攻击,行动不协调,踉跄了一下便摔倒在地,发出一声闷响。

巫承赫跑了一段,听到身后传来金轩痛苦的喘息,间或还有巴巴里狮子难过的呜呜声,忍不住回头,只见金轩倒在地上,身体蜷曲,四肢抽搐,仿佛正在忍受剧痛。他的狮子也是一样,趴在他脚边哀嚎着,用脑袋蹭他的小腿,企图寻求主人的安抚,但却得不到任何回应。

他们眼中红雾弥漫,隐隐有点泛紫,巫承赫知道那是狂躁症恶化的表现,他刚才的思维攻击加重了金轩的狂化,他正在用潜意识的理智压制狂躁。这种压制注定起不到什么作用,没有向导的帮助,他几分钟内就会彻底丧失理智,攻击周围任何可能的活物,严重的话还可能掐死自己的量子兽,进而结果他自己。

“不能这样……”巫承赫的脚步停了下来,喃喃自语,“没有平衡剂,他会死的。”

向导与生俱来的治愈渴望渐渐在内心升起,巫承赫看着金轩抽搐的身体,不由自主往他走去。他无法坐视金轩自我毁灭,金轩爱着他,不惜用生命去救他,掉到小行星是因为他,狂躁症发作这么严重也是因为他的攻击。如果他晚来一点,金轩也许能自己撑过去,但现在……不可能了。

“我不能看着他死,我得救他。”巫承赫对自己说着,走近了金轩,竭力控制着自己发抖的双腿,跪在他身边,将头盔摘下来。

半狂化的金轩抬起头,血红的双眼瞬间便攫住了他,钢箍一样的大手抓住他的上臂,狠狠将他扑倒在地。

巫承赫能感觉到金轩的挣扎,漆黑的夜里,他依稀看到金轩眼中红雾时涨时缩,那是理智和兽性在搏斗,金轩在这种时候依旧记得自己的誓言,记得答应过他,不在追上他之前碰他。

这样就足够了,他也不是愿意的,一切都是天意……巫承赫挣开一只手,扯开自己的衣领,扬起脖子,将喉咙送在他面前。

“标记我吧。”他扣住金轩的后脑,将他的头压到自己脖子上,“只有这样我才能救你。”

向导可以用思维触手攻击异能者的意识云,可以操纵他们,甚至可以杀死他们,但如果想要潜入他们意识深处,抚平他们的狂躁症,就必须和他们建立标记关系。

向导身上有好几个可以标记的部位,鼻尖、喉咙、胸部……异能者可以通过触碰这些部位,将自己的唾液、汗液留在上面,渗入向导的身体,以建立临时标记。临时标记的时效视部位和渗透深度的不同而不同。

而如果要建立终身标记,异能者则必须在引发结合热的情况下和向导性|交,这样建立的标记将是牢不可破,伴随终身的。异能者一旦和某个向导终身标记,生命将会和其绑定,一旦向导死亡,异能者也会随之死去。反之,向导亦然。

这也是为什么异能者会用生命保护向导,甚至不惜将其圈禁在身边的原因——一方面是为了爱,另一方面是为了彼此的安全。

八天前,在蚱蜢空间站,金轩忍不住亲了巫承赫的鼻尖,少量唾液渗入他的毛孔,等于建立了一个虚弱的临时标记。这就是为什么巫承赫之后恍恍惚惚总觉得对他有好感的原因,也是金轩在遭遇危险之后,巫承赫会梦到他出事地点的原因。

但这标记太虚弱了,几天之内就会自然失效,此时此刻,巫承赫想要用自己的意识力抚平金轩的狂躁,就必须让他对自己建立更深层次的标记。

“来吧。”他抚摸金轩的头发,在他耳边低声说着,“标记我。”

未成年的向导除了初潮不会散发信息素,但那美妙的气味早已烙刻在金轩的大脑当中,一旦看到巫承赫,摸到他,闻到他的体味,那种气味就会条件反射一般出现在脑海里。此时此刻,当巫承赫将雪白的脖颈送到他面前,金轩仿佛又嗅到了那个雨夜曾让自己血脉贲张的信息素,立刻张口咬住了他。

那是毫无瑕疵的,一个从未被触碰过的向导的喉咙,有着令人痴迷的热度,皮肤细腻而光滑。金轩贪婪地亲吻他的喉结,用嘴唇摩擦,用舌头舔,让自己的唾液渗入他的毛孔。巫承赫的身体神经质地颤抖着,因为紧张间或咽一口口水,喉结因此微微滑动,像试图逃走的小耗子。

金轩咬住他的喉结,用牙齿啮咬玩弄,因为太过激动,控制不住咬破了他的皮肤。细小的血滴从伤口渗了出来,吸进嘴里,有一股带着腥味的甜,令人更加悸动,恨不得将他整个人都吞下去,永远占有,不让任何人看到。

巫承赫感觉炽热的电流从颈部散开,直击心脏,导致浑身都酥麻起来,下腹抽搐,竟然有种自渎的快感,又羞耻又愉悦。他猜测标记已经建立,不想再深入下去,便抓住金轩的头发将他推开,一边喘气,一边用手背擦拭脖子上残留的血丝与唾液。

稀薄的氧气中氤氲着腥膻的气味,暧昧而危险,巫承赫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内标记是否能够奏效,但他没有时间了,在金轩回过神来之前,他控制自己的思维触手轻轻靠近金轩的意识云,然后戳了进去。

和上次不同,这次金轩异常安静,也没有痛苦的表情,只是迷恋地看着他,高大的身躯覆在他上方,修长的手指抚摸他的额头,他的眼睛,停留在他的嘴唇上,轻轻摩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