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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阳翩翩嘟了嘟嘴,炒饭没有汤,这就让她觉得不完美。

她用勺子挖了勺饭塞进了嘴里,然后她就瞪大了眼睛,这……真的很好吃啊!

林南说这叫乐翻天,她觉得这饭的名字就很贴切,吃了这饭,真的很让人心情愉快呢!

日子转眼就到了九月底。

林南在他那破房子到期前,果断的选择了另觅他处。

魔都大学的附近,只有金秋花园的楼盘最大,所以,中介给林南找了一套金秋花园的商品房。

面积虽然只有六十多平,但里面装修的还不错,当然价格也很NICE,每月租金三千块,押一付三。

林南当然很肉疼,于是,他又增加了营收,每天又开始多卖了一锅饭,至于做人留一线的想法,他倒是改变的很快。林南认为,这些摊主加一起也不够他打的,至于会不会找相关部门来给他添堵?

那得他们先将自己的饮食卫生搞搞好,别没损伤到林南,却让他们自己吃不了兜着走。

现在他每天的毛利来到了五千,净利大约在四千五左右。

欧阳翩翩在熟悉了林南店里的业务之后,她开始一点点的给林南提建议。

“老板,炒饭没有汤,是不是少了灵魂?”

林南觉得这小丫头说的有道理,他一个人的时候确实忙不过来,但,即便有了翩翩这个临时工,要加汤,他照样也忙不过来。

因为欧阳翩翩只是个小时工,工作时间不能固定,万一她不干了,来吃饭的人也形成了即定的习惯,这就会让顾客形成不满。

“没人忙啊,而且这店里就四张桌子,加汤的话,估计人都坐不下。”

对于林南的问题,欧阳翩翩早就替他考虑好了。

“老板,打包啊,我替你都找好了包装供应商,每只打包盒划下来也就四毛左右,我想,多卖一份汤,这点成本你应该能承受的起吧?”

“至于人,学校里那么多大学生,你多招几个,轮一下不就行了吗?反正学生的工资也不高。”

林南听欧阳翩翩这么一说,也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。

他目前的屌丝心态还没转变过来,本来想守着这家店,能活的滋润些就成,可没想过扩大经营的事。

再说,打工人虽然不怕苦,但却非常怕麻烦。

他上一世,打工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自己饿死,基本上能摸鱼他绝不撒网,能费点力气他就绝不愿意费脑子。

烦……

就当他犹豫不决的时候,欧阳翩翩主动说道:“老板,这些小事就交给我来办,你就用心做好饭就得了。”

“好……”林南挠了挠头,有点不好意思。

最近他可没少骂过这丫头,嫌她笨手笨脚的干活不利索,嫌她眼里见不到活……

反正,史蒂夫周骂过他的话,基本他都昭搬给了欧阳翩翩,但这丫头基本都是哦哦哦的不回嘴。

他本来还兀自洋洋得意,觉得这些天子之骄也就这样,干啥啥不行……

好吧,从今天起,林南觉得给予欧阳翩翩应有的尊重……不骂她了。

最多少骂几句……

欧阳翩翩将这家店当成了自己的店,她知道,在作坊式合作模式的初期,总有一个人要费脑子,而另一个合作伙伴得费力气。

于是,欧阳翩翩负责新一轮的人员招聘、广告宣传以及相应用品的供应商联系工作。